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、创新监管方式,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岚山区在政府采购中引入公证机制,为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、充分发挥公证机构服务、证明、监督作用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。
对于由财政部门监管,采用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磋商、竞争性谈判、询价、单一来源方式且采购金额达到相应标准(工程60万元、货物30万元、服务30万元)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公证服务范围,进行现场监督公证。公证处在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抽取、开评标、发布中标公告等环节,为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、相关供应商提供法律咨询、现场监督、证据保全、调解等服务。
公证服务费用统一由区财政部门与公证处结算。公证处不得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、相关供应商收取任何公证服务费用。区财政部门将加强对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引入公证机制情况的考核,并列入年度政府采购绩效考评。
岚山区虎山镇职工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于2021年9月17日如期开标,由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对此次活动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、现场公证,并当场宣读公证词,证明本次采购活动真实合法。
岚山区将公证程序引入政府采购,实现了司法程序与政府采购的结合,保障了采购过程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维护其严肃性,为招标单位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。